近年来,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底线性、基础性*治任务,全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“三大保卫战”,狠抓中央、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,扎实推进绿色产业发展,一大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稳步提升,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
“环境就是民生,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。”基于这一认识,市委、市*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始终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,全面推进实施生态治理、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程,逐步形成了经济与生态同步发展、相互协调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格局。
我市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,先后制定实施了《酒泉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》《酒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《酒泉市**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。全面贯彻省委、省*府打造“五个制高点”规划,制定实施了《酒泉市关于贯彻新时代甘肃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打造“五个制高点”规划的实施方案》。坚持地方立法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,颁布施行我市首部地方法规《酒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(试行)》,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。
我市坚持抓日常、抓重点时段、抓重点污染源,进一步深化“限排放、控煤质、控扬尘、控车油、严监管”5项措施,着力推动“六张清单”任务落实,严控过剩行业新增产能。年,酒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自国家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实施以来,首次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天,正式迈入达标城市行列。
我市全面落实《酒泉市水污染防治方案(—年)》,加快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。投入7.3亿元,建成日处理规模17.85万吨的10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,实现了“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”的目标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5.05%。监测数据显示,全市5个国控监测断面、6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,其中10个断面水质优于功能区水质标准,全市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、6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%。
我市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,完成家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点位质控工作和18家重点土壤污染监管企业土壤自测工作。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项目建设,完成了投资5万元的瓜州白墩子和酒泉同福化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。加强生活垃圾管理,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%。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利用率超95%,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,受到省普查办通报表彰。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连续多年被省上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,全市环境安全可控。
来源:《酒泉日报》
记者:王丽君通讯员:王瑞
编辑:李月辰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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