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酒泉考区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
酒泉考区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范围: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、在酒泉考区报名参加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(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)。
二、办理时间:年10月10日--年3月11日(工作日08:30-12:00,14:30-18:00)。
三、所需材料:1.本人身份证原件。2.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上注明用于代领会计资格证书并签字)。
四、办理地点: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1号窗口(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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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年度会计证书花名册初级(酒泉人)
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年10月9日?
来源: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新媒体实习编辑:范永轩
责任编辑:孟根胡依格
终审:朱蕊
监制:李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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