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领导小组通告(第22号)
关于做好陕西省西安市、内蒙古自治区
额济纳旗等地来鹿返鹿人员
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
通告
鉴于西安市10月17日凌晨在旅游人员中发现10月15日在嘉峪关机场乘坐MU次航班(嘉峪关—西安)的2名乘客核酸检测阳性,其二人曾在内蒙古额济纳旗活动,目前疫情源头尚未查清。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严防新冠病毒输入鹿城区,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从10月9日起对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居史来鹿返鹿人员实行“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观察”健康管理措施;从10月15日起对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来鹿返鹿人员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观察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2.从10月14日起对甘肃嘉峪关市来鹿返鹿人员采取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3.对来自陕西西安市、宁夏银川市、内蒙古额济纳旗、甘肃张掖市、酒泉市、嘉峪关市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,实施“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观察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4.请上述人员抵鹿后,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、居住地村(社区)报告,或登录申报系统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