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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州区疫情防控办特别提醒第14号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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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0—24时,我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,在酒泉市瓜州县。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,严防输入传播,鉴于当前省内疫情形势变化,现就有关事项特别提醒如下:

一、瓜州县来甘(甘州区)返甘人员,抵甘后第一时间在机场、车站或高速公路出口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,并在集中留观点留观监测3天(72小时),期间2次核酸阴性后可有序流动。

二、酒泉市来甘(甘州区)返甘人员,抵甘后第一时间在机场、车站或高速公路出口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,并在集中留观点等待核酸结果,结果未出前不得在社会面流动。

三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、防止疫情扩散蔓延、减少公众交叉感染、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,也是最简单、最方便、最经济的防控措施。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进入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时,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切实做好个人防护。

四、全区各类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安排专人测量体温,督促扫场所码,发现异常及时报告;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店诊所疫情防控“哨点”作用,做好“四类药品”销售使用实名登记和监测预警工作,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和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一律关停整顿。

五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显著降低感染率和重症率。符合疫苗接种年龄要求、无接种禁忌的市民,及早就近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,要尽早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共同构筑社会免疫屏障。

六、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、红黄码人员、涉疫省份及行程卡带“*”来甘(甘州区)返甘人员防控政策继续按照甘州区疫情防控办第13号特别提醒执行。

七、请大家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恐慌,保持正确心态,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。及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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